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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國公園裡為何不能跳健身舞[朗讀]
有位在美國工作生活多年的網友在網上吐槽:他是一位嚴重的過敏性鼻炎患者,一年四季鼻腔里總是濕濕的,經常流鼻涕。如在國內也不算什麼大病,至少不會因此丟掉工作。但在國外,這毛病讓他吃盡了「苦頭」
他在美國的第一份工作是「信息諮詢」,主要業務就是幫來自中國的客戶在美國物色商品房。他的辦公室是大開間,裡面有四位同事,都是美國人。他在那裡工作了三個月,結果遭到了老闆的辭退。被辭退的原因是,其他四位同事集體投訴他的鼻腔經常發出的聲音,他們覺得噁心、不衛生、心情受到影響……。
網友丟了工作,他非常憤怒。覺得這四個美國同事,沒有同情心和寬容心。
後來他又找了一份超市理貨員的工作,結果上班還不到一天,又被主管打發走了。因為超市那天接到一個投訴,說有一個東方人在理貨時,用餐巾紙擦拭鼻子,讓他們覺得非常不衛生。
後來網友又找了加油工、送外賣等幾份工作,最後都遭到了投訴,三年內多次調換工作。
網友的吐槽「義憤填膺」,覺得美國雖然是一個具有現代文明的國家,但是這裡的人情淡漠,人與人之間沒有起碼的寬容和包容之心,人太看重自己的利益。
乍一看這個故事,的確如此。西方人總是以自己的利益標準,來衡量你的行為有沒有影響到他,一旦影響到他們的「利益」,他們就會投訴、反對甚至起訴你。
但仔細一想,又覺得不對。一個患有嚴重過敏性鼻炎的患者,經常擦鼻涕的動作,的確會給別人帶來影響,對一個陌生人來說,憑什麼要為別人的「疾病」埋單?從表面上這是人的同情心、包容心的問題,實則是一個社會規範和秩序的問題?
中國人喜歡講人情世故,包容別人的缺點作出自己的犧牲常常是美德,但西方人不會認同這樣的理念,這些都算違法。
聽到過一則案例。有位中國老太太十分喜歡跳舞,於是在紐約公園帶領一支華人舞蹈隊排練,現場還播放起了音樂。這樣的場景在國內司空見慣,公園裡、馬路上,搬一個大音箱,一群人旁若無人般跳起健身舞。但在美國,這可是違法的。老太太被告上法庭,面臨刑罰。幸虧法官動了惻隱之心,認為這位中國老太太違法是因為不熟悉美國社會,念她是第一次違犯,又有悔改之心,決定免予起訴。
在這則案例中,法官立案的標準並沒有針對中國人,而是所有人。因為在美國,一旦涉及公眾利益,那他們的行為必須要遵守當地的法律,否則就是違法。
關於城市噪聲問題,在國內城市幾乎是一個頑疾。一些居住在公園、廣場附近的居民,常被那些唱戲的、跳舞的人播放的高分貝的音樂騷擾得頭痛欲裂,但又有幾例被告上法庭的?唱戲的人過了戲癮,跳舞的人鍛鍊了身體,但他們是把自己的快樂建立在了別人的痛苦之上,而我們的法律沒有對這樣的「不公平」進行調停。這導致的結果是什麼呢?一個人只要敢於拋棄「公德」,漠視公眾利益,他就會得到更多的「自由」
這是一個非常可笑又可怕的邏輯,但這樣的邏輯對許多國人來說已被視為人生的經驗和教條。
法律確實不能規範整個社會秩序,有時還需要道德的支持,但當道德不能解決問題時,必須要上升為法律。
前幾天在杭州一家媒體上看到這樣一則新聞:中國人都喜歡在陽台上曬內衣褲,他們移民到了國外後,也沿襲了這樣的傳統。結果這些中國人經常被美國鄰居投訴,他們認為內衣褲屬個人隱私,這種晾曬行為有礙觀瞻、不文明、會影響小區品位,最終可能影響房子價值。
這則新聞背後卻有其「真義」:什麼叫社會的文明?社會文明說到底最核心的只有一條,就是「心中有他人」
他在美國的第一份工作是「信息諮詢」,主要業務就是幫來自中國的客戶在美國物色商品房。他的辦公室是大開間,裡面有四位同事,都是美國人。他在那裡工作了三個月,結果遭到了老闆的辭退。被辭退的原因是,其他四位同事集體投訴他的鼻腔經常發出的聲音,他們覺得噁心、不衛生、心情受到影響……。
網友丟了工作,他非常憤怒。覺得這四個美國同事,沒有同情心和寬容心。
後來他又找了一份超市理貨員的工作,結果上班還不到一天,又被主管打發走了。因為超市那天接到一個投訴,說有一個東方人在理貨時,用餐巾紙擦拭鼻子,讓他們覺得非常不衛生。
後來網友又找了加油工、送外賣等幾份工作,最後都遭到了投訴,三年內多次調換工作。
網友的吐槽「義憤填膺」,覺得美國雖然是一個具有現代文明的國家,但是這裡的人情淡漠,人與人之間沒有起碼的寬容和包容之心,人太看重自己的利益。
乍一看這個故事,的確如此。西方人總是以自己的利益標準,來衡量你的行為有沒有影響到他,一旦影響到他們的「利益」,他們就會投訴、反對甚至起訴你。
但仔細一想,又覺得不對。一個患有嚴重過敏性鼻炎的患者,經常擦鼻涕的動作,的確會給別人帶來影響,對一個陌生人來說,憑什麼要為別人的「疾病」埋單?從表面上這是人的同情心、包容心的問題,實則是一個社會規範和秩序的問題?
中國人喜歡講人情世故,包容別人的缺點作出自己的犧牲常常是美德,但西方人不會認同這樣的理念,這些都算違法。
聽到過一則案例。有位中國老太太十分喜歡跳舞,於是在紐約公園帶領一支華人舞蹈隊排練,現場還播放起了音樂。這樣的場景在國內司空見慣,公園裡、馬路上,搬一個大音箱,一群人旁若無人般跳起健身舞。但在美國,這可是違法的。老太太被告上法庭,面臨刑罰。幸虧法官動了惻隱之心,認為這位中國老太太違法是因為不熟悉美國社會,念她是第一次違犯,又有悔改之心,決定免予起訴。
在這則案例中,法官立案的標準並沒有針對中國人,而是所有人。因為在美國,一旦涉及公眾利益,那他們的行為必須要遵守當地的法律,否則就是違法。
關於城市噪聲問題,在國內城市幾乎是一個頑疾。一些居住在公園、廣場附近的居民,常被那些唱戲的、跳舞的人播放的高分貝的音樂騷擾得頭痛欲裂,但又有幾例被告上法庭的?唱戲的人過了戲癮,跳舞的人鍛鍊了身體,但他們是把自己的快樂建立在了別人的痛苦之上,而我們的法律沒有對這樣的「不公平」進行調停。這導致的結果是什麼呢?一個人只要敢於拋棄「公德」,漠視公眾利益,他就會得到更多的「自由」
這是一個非常可笑又可怕的邏輯,但這樣的邏輯對許多國人來說已被視為人生的經驗和教條。
法律確實不能規範整個社會秩序,有時還需要道德的支持,但當道德不能解決問題時,必須要上升為法律。
前幾天在杭州一家媒體上看到這樣一則新聞:中國人都喜歡在陽台上曬內衣褲,他們移民到了國外後,也沿襲了這樣的傳統。結果這些中國人經常被美國鄰居投訴,他們認為內衣褲屬個人隱私,這種晾曬行為有礙觀瞻、不文明、會影響小區品位,最終可能影響房子價值。
這則新聞背後卻有其「真義」:什麼叫社會的文明?社會文明說到底最核心的只有一條,就是「心中有他人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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